明年才招生,现在片区已经有爆满现象!七校发布明年小学招生和插班生预警!
中秋小长假前,
湖里区七校发布明年的招生预警!
01
为什么发布招生预警?
七校表示,近年来片区适龄儿童持续增多,根据2019年8月对现有招生片区内2020年秋季将入学一年级的户籍儿童进行排摸,发现现在招生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目前已出现爆满现象。
七校表示,从中可以看出,2020年秋季学校依然出现户籍学龄儿童无法全部接纳的情况。届时招生条件会更加严格。因此,就2020年秋一年级及插班生招生做预警公告。
02
哪七校发布招生预警公告?
目前湖里区发布招生预警公告的七校是:
湖里实验小学
华昌小学
天安小学
湖里中心小学
康乐小学
金尚小学
火炬学校
03
预警公告说了啥?
2020年起,招生对象除符合《厦门市湖里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中提到的条件和要求外,至少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此预警发出的时间2019年9月12日前最近一次落户时间来认定)。
《厦门市湖里实验小学2019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1.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且父(母)亲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
2018年7月9日后购买房产(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认定)且符合条件的,同一套房产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本片区内的原住民和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关政策或拆迁协议执行。
(二)招生办法
1.本片区入学矛盾突出,据前期摸底,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人数已远远超过学校的学位数。同等条件招生对象,我校将按照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因超出招生规模未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的区属公办小学。
2.如还有剩余学位,依照落户时间、产权取得时间依次招收本辖区内“祖孙三代”同册,符合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对象入学,招满为止。因超出招生规模未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的区属公办小学。
3.本片区的集体户、空挂户等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可以在我校报名,但是我校生源紧张,无法接收此类适龄儿童入学,届时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的区属公办小学。
4.在本片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可以在我校报名,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合格后,交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020年秋一年级及插班生招生做如下预警公告:
一、招生对象:本辖区户籍或居住在本辖区且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条件(以此为招生之序)
1.持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父(母)亲户籍以及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确认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以父(母)亲户口、房产证(适龄儿童系业主的直系子女,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合计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应超过50%。)等有效证件的地址为准,落户时间满一年以上(即2019年9月12日前在我校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满一年。
若符合以上条件的生源数超过我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依然采用以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的方案。
同一套房产(2018年7月9日后购买,以产权证取得的时间认定)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多于一个的除外)。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学籍转出我校,该房产的受让方子女入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2.若条件1招收后有空余学位,才招收符合“两一致”的招生对象但落户未满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以落户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满为止。超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若条件1和条件2招收完还有空余学位,依照落户时间、产权取得时间依次招收本辖区内“祖孙三代”同册的适龄儿童,要求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辖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报名时需提供祖辈的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实岛内无房产(报名时需提供“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辖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录满为止。
4.持有本辖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合计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若不足50%且不符合“祖孙三代”同册条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5.集体户、空挂户与集体产权等其他不符合“两一致”的辖区内适龄儿童我校只接受报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在我校辖区内居住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可以在我校报名,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厦门市康乐小学
2020年插班生招生预警通告
二至六年级插班生原则上只招收户籍迁入本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且片区招生对象须符合“两一致”原则。当符合条件的插班生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采取“原就读校在外市——原就读校在本市外区——原就读校在本区片外——原就读校在本校所在片区”的顺序,按学位情况依次安排就读。同类对象的报名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的剩余学位数时,则按照学生在当前户籍地的落户时间排序。若我校相应年级已无剩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019年秋季起,我校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2018年7月9日后购买,以产权证取得的时间认定)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多于一个的除外)”的条件。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学籍转出我校,该房产的受让方子女转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现就2020年秋一年级招生做如下预警公告:
招生对象除满足年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父母合计产权比例大于50%)。
2.适龄儿童就读我校要符合同一套房产(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以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来认定)六年内一个学位(同一家庭符合政策的二胎除外)
3.落户满一年(即2019年8月31日前在我校片区落户)。
学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以下列顺序的先后确定招生对象:
①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1、2、3。
②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1、2,但落户未满一年。
③ 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在厦均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
④ 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祖孙三代同一户口册,但父母在本市其他片区有房。
① 上述的同一类招生对象,以适龄儿童在片区当前房产的落户时间排序顺位录取;若落户时间相同的,以房产登记时间排序顺位录取。超出学校招生名额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② 集体户、空挂户等不属于我校招生对象,可在我校报名,届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公办小学就读。由于我校学位不足,在我校片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可在我校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③ 原住民适龄儿童按相关政策执行。
我校2020年秋季辖区内一年级适龄儿童生源数爆满,超过了可提供的学位数;二至六年级学位也十分紧张,就学形势十分严峻,现预警如下:
一、2020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条件及办法
1.片内生
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且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其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房产是实际住所),且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的该房产产权比例应超过房屋产权50%(不含50%)。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9月12日前入住)。
(2)三代同堂: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且在片区房产地址落户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需提供一家三口的房产情况证明,及一家三口的实际居住证明)。
(3)原住民子女、拆迁安置适龄儿童按相关政策执行。
上述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以产权证时间认定)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一至六年级就读,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多于一个家庭的除外。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学籍转出我校,该房产的受让方子女入学或转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同一类招生对象,以适龄儿童在我片区房产的落户时间排序;落户时间相同的,以房产登记时间排序。超出学校招生名额的,由学校提交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2.集体户、空挂户、在本片区居住的符合条件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子女可在我校报名,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后,交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二、二至六年级插班生的报名
二至六年级插班生原则上只招收户籍迁入本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除须符合“两一致”原则外,还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2019年5月22日后购买,以产权证取得的时间认定)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的除外)”的条件。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学籍转出我校,该房产的受让方子女入学或转学,才视为符合该条件。
1.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落户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9年9月12日前入住)。
4.从公告之日起,施教片区内同一个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政策的二胎除外)。
5.凡已在我校二至六年级就读的学生,户籍转入后申请转为片内生必须符合以上第2、3、4条要求。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年区教育局公布的新一年级落户的截止时间。
说明(1)若符合“两一致”条件的报名数超过我校学位数时,以落户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决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若“两一致”招收后有空余学位,才招收符合“两一致”的招生对象但落户未满一年以上的,以落户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满为止。超出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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